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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危机管理机制与政策调整           ★★★ 【字体:
印度危机管理机制与政策调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科技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4    

          

  近年来,适应危机管理全过程的要求,印度在危机管理方面进行了战略性的政策调整,以便更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印度危机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印度政府高级官员组成的国家危机管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印度重大的或产生全国性影响的危机。该机构由内阁秘书担任主席,由危机各主管部及各辅助部的秘书担任成员,并任命内阁的一位官员担当委员会的召集人。主管部中直接负责处理某一特定危机的部门领导也被选派为国家危机管理委员会成员。国家危机管理委员会在处理危机过程中会在必要时向主管部危机管理小组发出指示,主管部秘书负责确保将危机的所有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委员会。

  按照印度中央政府和邦政府的职责划分,危机管理属邦政府职责范围,内容包括灾难准备、反应和减除措施。中央政府负责在国家层面上进行协调,经与专家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和邦政府协商,制定危机管理的政策和指导方针。比如说,印度政府制定了应对灾难产生的紧急情况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行动计划》,并周期性地进行更新。该计划确保救灾行动的及时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行动计划》确认自然灾难后中央各部局所需采取的具体行动计划,制定应急程序,以及确定管理系统中的关键环节。中央政府危机管理的协调通过主管部和辅助部进行。主管部主要负责采取各种行动应对某种危机。某些危机可能需要多个部门采取行动。主管部的秘书协调所有辅助部的行动。每一个主管部都制定了详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应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危机事件,并将预案发给危机管理小组和各个辅助部门。这些预案随时有可能被修改或更新。

  印度危机管理中央政府各主管部的具体分工是:内政部负责除旱灾以外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内乱,农业部负责旱灾类突发事件,卫生部负责生物学类突发事件,环境部负责化学类突发事件,原子能部负责核事故和泄漏类突发事件,铁道部负责铁路突发事件,民航部负责航空突发事件。

  每一个主管部都成立了一个危机管理小组,以应对其职责范围之内发生的危机。危机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应对危机局面,危机应对过程中的一切进展都要向危机管理小组汇报,必要时寻求其指挥和指导。基本上,每个主管部都设有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一得到危机报告即进入启动状态。该中心由一名高级官员主持,危机期间,工作人员昼夜值班。指挥中心拥有足够的通信设备,确保与危机爆发地、有关的邦政府、有关各部、中央政府特别是内阁秘书处指挥中心之间的联系。必要时经与电信部磋商可铺设热线电话。

  以印度中央政府内政部为例。内政部是负责主要的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危机管理事务的主管部门。内政部的中央救灾专员是负责协调灾难救助行动的主管官员。中央救灾专员从中央气象局或水资源部中央水务委员会不间断地接收有关自然灾害类灾难的预测和预警信息。与内政部危机管理工作相关联的是负有危机管理的一级和二级职能的有关部局单位,每一个部局单位都向中央救灾专员领导的危机管理小组派遣一位主管官员。主管官员负责制定危机管理的部门性行动计划或应急支持功能规划。

  内政部的危机管理小组由内政部中央救灾专员担任主席。该小组由来自各相关部的主管官员组成。该小组的职能包括对各个部局单位在各自部门中制定的应急规划进行年检、对应对自然灾难所需的措施进行评估、协调中央各部和邦政府的灾难准备和灾难救助活动并从主管官员处获取关于上述措施的相关信息。在发生自然灾难时,危机管理小组频繁开会,对灾难救助行动进行评估并向受灾邦提供有效抗灾所需要的一切可能的援助。受灾邦的常驻专员也参加这样的会议。

  内政部指挥中心(应急行动中心)昼夜值班,以帮助中央救灾专员履行职责。指挥中心的活动包括收集和传递自然灾难和救灾信息,密切联系受灾邦的政府,在救灾方面与中央其它部局单位保持互动,保留含有中央各部等单位内的行动和联络点相关信息,保留中央和邦级有关官员的最新详细资料。

  印度政府在向灾难受害者提供救助的政策和资助机制方面也有一套明确的制度规定。印度政府任命的财政委员会对此进行5年一次的审核。财政委员会就中央和邦政府之间税收和非税收收入的分配以及提供救助政策及救助支出所占份额等问题上提出建议。按照印度政府第11届财政委员会的建议,各邦建立了灾难救济基金。灾难救济基金的数量是由财政委员会在考虑了过去10年的灾难救助和恢复费用之后确定的。在每一个邦中,印度政府向该基金出资75%,邦政府出资25%。对受灾者的救助支出从该基金中拨出。救助的一般标准是由一个由各邦代表组成的全国委员会规定的。各邦也可以有各自具体的标准,这些具体标准由一个以首席秘书为首的邦级委员会提出建议。在灾难之大大到灾难救济基金不足以满足救灾要求的情况下,受灾邦将向中央灾难应急基金求助,这是一个建立在中央政府级别上的基金。在接到这样的求助后,一个来自中央政府的小组将对有关条件进行审查,在此之后一个由政府副总理担任主席的高级委员会对这些条件进行进一步确认。

  1999年10月印度奥里萨邦爆发的超级飓风以及2001年1月古吉拉特邦发生的普吉地震使得印度人认识到,有必要采取一种包括多样化的科学、工程、财政和社会方法在内的全方位行动,有必要采取一种多学科、多部门的解决途径,发展规划和战略中要考虑减少风险。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印度政府在危机管理的方略方面进行了范式转变。新的危机管理方略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只有将灾难减除因素考虑在内,发展才会产生可持续性;灾难减除必须是一个多学科的过程,它贯穿发展的所有部门;灾难减除要比灾难救助和灾后复原支出具有更好的成本效益。新的政策方法要对灾难减除、灾难预防和灾难准备等危机管理的所有方面都给予优先考虑。

  印度政府在危机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调整和改革正是基于上述理念。根据这一理念,印度制定了《全国危机管理框架》作为危机管理的指导方针,涵盖制度机制、灾难预防战略、早期预警系统、灾难减除、灾难准备、反应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这一框架明确规定了预期投入、干预领域以及与危机管理有关的国家、邦和县级机构。印度各邦和中央直辖区政府共享这一指导方针。印度政府各部、各邦政府和中央直辖区政府被要求按照这一框架的精神制定各自的危机管理计划。因此,现在所有有关单位和利益相关方采取的行动都由一个共同的战略所支撑。

  在危机管理法律建设方面,为了防止2004年底印度洋海啸之类的灾难再度发生,印度政府去年决定制订危机管理法。各邦都被要求制定危机管理法。该法为协调灾难减除、灾难准备和反应的机构规定足够的权限,也规定需要采取的灾难减除或灾难预防措施。古吉拉特邦和中央邦已经制定这一法律。其它各邦的法律正在制定之中。各邦政府也被建议将各自的灾难救助准则转化为危机管理准则,新准则中加入了灾难预防、灾难减除和灾难准备方面的内容。

  为了使新方略进一步制度化,印度政府决定发布危机管理国家政策。新政策涵盖中央政府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地位也高于所有现有的部门政策。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要尽最大可能减少因自然或人为灾难而带来的生命损失、社会、私人和社区损失,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所有人,特别是贫困者和弱势者生活标准的提高,确保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不会通过自然灾害或灾难流失。

  新政策表明,邦级政府承担包括灾难预防和灾难减除在内的危机管理的首要责任,而印度中央政府依照各个阶段制定的规范在必要时提供支持并确保这一总体框架延续下去。然而,由于对灾难的反应需要对政府各个部门可提供的资源进行协调,该政策要求中央政府与各邦政府一道努力,确保这一协调机制通过一条指挥链条得到确立,以便促进资源的动员。如果上述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框架到位并采取切实行动贯彻政策指导方针,则可以预见的是印度全国的危机管理工作将得到极大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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